结合往年双11商家反馈,本文整理出大促期间商家在价格玩法上常触犯的雷点,及时避开价格雷区,万事俱备迎接大促。结合来年双11期间商家在价格玩法上容易踩的雷点,为商家们在价格玩法上划下重点,帮助商家更好迎接今年的双11。
1.价格欺诈之“限时秒杀”
案例还原: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了一款面膜贴,消费者投诉拍下时主图用“限时秒杀”字样宣传,价格栏将139元划掉,写上秒杀价69.9元限时促销,而其价格实际没有卖过139元,一直是69.9元,此卖家多次、长期、故意变换方法做价格欺诈,要求商家赔偿。
相关法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情形(价格欺诈)。
2.价格欺诈之“到手价”
案例还原: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了一台热水壶,在商品主图商家宣传到手价为:199元,购买后发现包邮商品实际付款价格从199变成了209元,为什么商家要无缘无故多收取消费者10元,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希望商家退还差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价格欺诈之“明码标价”
案例还原:
双11前商家推出的商品主图标注专柜价230元,现双11价促销价53元,消费者就购买了大量的茶饼。购买后发现该茶叶碎末多,入口苦涩,且用料及包装与防伪码不符,和之前在商家店铺购买专柜价230元的品质完全不一样,消费者认为商家以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价格欺诈,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相关法规: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销售和收购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一货一签:(一)产地不同;(二)规格不同;(三)等级不同;(四)材质不同;(五)花色不同;(六)包装不同;(七)商标不同。
总结:关于价格玩法划重点
1、商家在商品界面上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可以提供所有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
2、平台也有相关规定指出鉴于商家可能无法准确理解“原价”的法定含义,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若含有上述内容的,平台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3、商家限时促销、限时秒杀等活动都应明确表明销售时间段、销售数量等重要信息。